{{ $t('FEZ001') }} 特教組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一、依據「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 限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申請期限說明如下: (一)申請免修課程、部分學科加速、全部學科加速及部分學 科跳級者:請於114年9月30日(星期二)前函報鑑定資 料及學習輔導計畫予本局。 (二)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:請於114年10月31日(星期五)或 115年1月30日(星期五)前函報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 畫予本局。 (三)若高中學生當學年度欲參加學科能力測驗以升學大專院 校者,僅能於114年10月31日(星期五)前報局提出申 請。(四)若國中學生當學年度欲參加教育會考以升學高級中等學 校者,僅能於115年1月30日(星期五)前報局提出申 請。
三、前揭實施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,請於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 源中心網站(https://trcgt.tp.edu.tw)下載。本案倘仍 有疑義,請逕洽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許婷組長。 (電話:02-23327125轉15)。
四、檢附臺北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 短修業年限鑑定相關表件下載作業操作說明、鑑定資優 資 格測驗工具借用流程表、使用保密協議書及研習實施 計畫 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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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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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01|
{{ $t('FEZ005') }} 224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