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 獎勵,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 照,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,增加社會競爭力,特 研訂旨揭計畫。
二、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: (一)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: 1、報名期間:自112年2月20日至112年3月20日於新住民 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系統(以下簡稱本系 統,網址: https://sp.immigration.gov.tw)完成線 上申請,並下載系統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、申請清冊後,併附相關佐證資料,於112年3月27日前,郵寄 至本署(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,移民事務組 王郁婷科員)彙辦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 2、獲獎名單公告:預計112年5月底。 (二)申請對象:新住民及其子女。 (三)核發獎項及金額: 1、核發獎項: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、總統教 育獎勵金、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(助)學金與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。 2、核發金額:視申請獎項核予2,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 (勵)學金。 (四)報名方式: 1、申請「總統教育獎勵金」、「特殊才能獎勵金」、 「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獎學金」及「新住民及其子女 清寒助學金」者,均須由「現就讀學校」至本系統申 請。 2、申請「新住民證照獎勵金」者,須由「申請人」至本 系統申請。
三、本系統於112年2月20日至同年3月20日開放受理報名,為確 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,惠請協助周知符合本計畫條件者 踴躍報名,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,如有報 名及系統操作問題,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 下午5時30分洽詢下列專線: (一)報名作業諮詢專線:(02)2388-9393分機2604、2605、 2606、2548、2549及2579。(二)系統操作服務專線:(04)2326-5200分機308、311、 254、316、581及39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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