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本會認助就讀臺北市中小學家境清寒學生,提供生活費、 學費補助及急難救助金,期使受認助清寒學生能順利完成 學業,請學生家長依申請表(附件一)「填寫說明」填妥申 請表,並將學生暨家長手機、e-mail信箱填入,於9/24(三)下午16:00前繳交學校 承辦人(教務處註冊組)檢核無誤送請校長核章。
二、請各校按照認助優先依次填寫「各校學生申請認助名單」 (附件二),連同相關資料免備文於114年9月30日(二)前郵 寄本會。
三、所附申請表請自行影印備用,如於爾後發現校內仍有家境 清寒學生需申請認助者,可隨時填寫連同更新後之「各校 學生申請認助名單」寄送本會申請辦理。
四、有意願加入本會認助行列之認助人及團體(包 含家長會、教師會、企業、協會及基金會等公益團體)填寫 「認助意願暨捐款方式調查表」(如附件),email、傳真或 郵寄至本會。
如有相關疑問可上網 查詢http://www.fhus.taipei/或電話聯繫本會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01|
{{ $t('FEZ005') }} 138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