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16日臺教學(一)字第1142805043D號書函暨第1142805043A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「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計畫」(附件1),如貴校擬推薦「特色學校」、「績優人員」、 「特殊貢獻人員」、「終身奉獻人員」,請依「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寫說明」(附件2)填妥相關薦送表件,於115年6月1日(星期一)前送交至本局,逾期不予受理;相關資料不予退還。
三、相關表件格式電子檔案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「重要業務專區/學生事務/業務資料下載/素養教育專區/生命教育」下載使用(網址:https://reurl.cc/MRRVZW),標題「115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件」。
四、請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,包含尚在調查、或經議決解聘、不續聘、停聘或資遣之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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